广州市第六中学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14年12月24日,广东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广州珠岛宾馆召开,广州市第六中学被正式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广州市第六中学是2000年首批承办内地新疆高中班13所办班学校之一,15年来,学校领导、老师本着“爱、严、细”的原则,帮助各民族贫困学生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民族感情,努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提高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促进各民族的交流交往交融,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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